目的:探讨玻璃酸钠眼液联合卡波姆凝胶治疗白内障术后干眼症的效果。方法:选取2020年2月—2022年11月山东省第一康复医院收治的48例白内障术后干眼症患者作为研究对象,以投掷硬币法分为参照组与研究组,各24例。参照组给予卡波姆凝胶治疗,研究组在参照组基础上给予玻璃酸钠眼液治疗。比MK-4827 IC50较两组治疗效果、泪液炎性因子水平、泪液分泌试biomarkers tumor验长度及泪膜破裂时间。结果:研究组治疗总有效率高于参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09 6)。治疗前,两组白细PEG300研究购买胞介素-6(IL-6)、肿瘤坏死因子-α(TNF-α)水平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治疗后,两组IL-6、TNF-α水平均低于治疗前,且研究组低于参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治疗前,两组泪液分泌试验长度、泪膜破裂时间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治疗后,两组泪液分泌试验长度、泪膜破裂时间均长于治疗前,且研究组长于参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白内障术后干眼症患者采用玻璃酸钠眼液联合卡波姆凝胶治疗的效果显著,能够改善泪液炎性因子水平,增加泪液分泌试验长度,延长泪膜破裂时间。